举报人可采取实名或匿名,通过电话、信件、来访举报或其他方式进行举报。举报内容中应当注明时间跨度,具体事例,被举报人的真实姓名、身份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。实名举报应提供举报人姓名、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;匿名举报时,举报人可使用6位数以上的数字码作为本人代码,作为匿名举报人的身份验证信息并给予奖励。
(一)电话举报:
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扫黑办:023-53242094、023-53242097;
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:023-53222412。
(二)邮箱举报:lpshce@163.com
(三)信件举报: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路69号“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扫黑办”(邮编:405200);
(四)来访举报:重庆市梁平区梁山路69号(重庆市梁平区公安局扫黑办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