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一)、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对象为: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登记失业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、我市户籍登记失业“4050”人员、低保家庭人员、零就业家庭人员。
1.为自然人及其家庭(近亲属除外)提供孕产妇新生儿照护、婴幼儿照护、饮食服务、保洁服务、老人照料、病人陪护的家政服务人员;
2.个体工商户雇工;
3.在城市管理部门规定区域和时间内,销售农副产品、日常生活用品的商贩(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人员除外);
4.网约车驾驶员。
(二)在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,并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会保险的就业困难人员。
(三)、申报材料
1.《重庆市灵活就业(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就业)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》
2.家政服务人员、个体工商户雇工需提供雇主出具的申请补贴月度《就业情况说明》(雇主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);
3.商贩需提供申请补贴月度进货凭证或经营图片等凭证复印件;
4.网约车驾驶员需提供申请补贴月度交易流水截图(网约车平台公司流水信息应与就业登记信息一致);
5.符合申请延长社保补贴期限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,须提供《梁平区就业困难人员延长社会保险补贴期限申报表》和特殊工种认定材料。
如有疑问请联系新桥社区二楼办事人员陈金花,电话:15870428436